有()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更新时间:2023-03-29 17:53:59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5时BCDE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 1 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 /3时;
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 / 3 时;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X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接受一项产品安装工程,安装期3个月,合同总收入310000元,至12月31日已预收款项220000元,实际发生成本150000元,估计还会发生成本50000元。假如X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成水准。据此计算,X公司2006年应确认的劳务收入和结转的劳务成本分别是()。
审计质量包括()。
审计人员在使用分析性复核方法检查存货的总体合理性时,能够使用的指标是()。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